以下是您在入职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文件的清晰分类。第2至5部分涵盖不同的法律实体类型。有关特定司法管辖区的提示,请参见附录。
第1部分:个人及PPTA(业务代表)
所需文件
身份证明 — 有效护照或国家身份证
如果是香港永久居民 —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
其他持有人 — 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
如果代表客户行事(PPTA),还需提交:
• 授权证明(见第6部分)
第2部分:公司 / 企业
成立及治理文件
公司注册证书和/或商业登记证
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(或同等治理文件)
最近的官方公司报告或政府文件(近12个月内),显示:
• 现任董事名单
• 最终受益所有人(自然人)名单及持股比例离岸实体(如BVI、开曼、塞舌尔):任职证明(6个月内出具)
香港公司:
• 最近的NAR1表格(新成立实体为NNC1)
• 直至最终受益所有人(自然人)的所有权结构,需董事签署并注明日期
• 是否存在不记名股票的声明
最终受益所有人(UBO)要求
提交所有确定为UBO的自然人的KYC文件(见第1部分)
如果任何公司实体担任董事或股东,也需提供其实体文件(见第2部分)
第3部分:信托
成立及治理文件
注册/成立证书
商业登记证(如适用)
完整签署的信托契约
相关方的KYC
您必须提交以下人员的身份文件(遵循第1至2部分):
受托人
设立人
保护人 / 执行人 / 委任人
受益人,特别是持有超过25%权益者
对信托拥有最终控制权的任何个人
第4部分:合伙企业
核心文件
注册/成立证书(如适用)
商业登记证
签署的合伙契约/协议
所有合伙人名单
合伙人的KYC
个人合伙人:按照第1部分的文件
公司合伙人:按照第2部分的文件
有限合伙企业:
• 普通合伙人 — 第2部分
• 有限合伙人 — 名单及身份验证如无法提供任何文件:提交一份由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员出具的反洗钱声明信或声明,说明遗漏原因并提供支持理由
UBO 验证
所有自然人最终受益所有人,遵循第1部分要求
第5部分:基金会、非营利组织、DAO(法人实体)
成立及治理文件
注册证书
章程/治理文件,显示:创始人、理事会、咨询委员会、受益人
(例如基金会章程、章程细则、内部规章)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同等文件
受益人及治理KYC
受益人登记册(特别是持有≥25%权益者)
• 个人:第1部分
• 公司或信托受益人:第2 / 3部分理事会 / 董事会 / 受托人 / 同等机构
• 提供这些人员/实体的验证文件
特殊案例:香港慈善/非营利实体
税务局注册证书
治理文件(如章程、信托契约、宪法)
过去12个月及计划中的活动清单
治理成员(如董事会、受托人)
审计/财务报表(实体成立超过18个月)
第6部分:PPTA(业务代表/代理人)
身份验证
身份证明(护照、国家身份证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)
非香港居民,需提供护照
授权证明
名片或显示职位的证件
董事会或管理机构的声明/授权信
支持其权限的关系文件
附录:司法管辖区及地区特定提示
离岸司法管辖区(如BVI、开曼、巴哈马)
注册证书
任职证明(状态、董事名单、股东名单)
章程细则/大纲
美国(特拉华州等)
注册证书
良好信誉证明
经认证的所有权/结构图
章程/细则
香港
注册证书 + 商业登记证
章程大纲及细则
NAR1表格或NNC1(新成立实体)
至最终受益所有人的所有权结构,需正式签署
不记名股票声明
新加坡
ACRA商业档案
章程细则
注册证书
阿联酋 / 迪拜 / 自由区
注册证书
良好信誉证明
章程大纲及细则
贸易许可证(自由区实体)
本地个人身份证
如有本地国家身份证,需提交
外语文件
提供经认证的英文翻译或官方英文版本